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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林洛告状,本官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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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咱离他们能躲多远,就躲多远。坐上等候在外的驴车,林洛头也不回。“哥,你穿上这一套,立马不一样了!”

王大虎在车头,笑道。林洛问,“哪不一样了?”

“我也说不上来,反正就是气势变了,让人不敢大声跟你说话。”

王大虎嘿嘿笑,又拍了下驾车的王小六,“你说是不是,六子?”

“是嘞,怪不得林洛哥敢一个人去见官!”

王小六实话实说。林洛淡淡的笑了笑,“走!”

其实学政卖得儒巾襕衫,质量差的很,还比不上林洛在公鸡村逢年过节穿出来的好衣服。穿起来也不太合身。但在王大虎和王小六眼里,这套衣服有加成加成,就跟皇帝的龙袍一样。“咚!咚!咚!”

来到衙门外,林洛跳下驴车,用力的敲响鸣冤鼓。按朱元璋颁布的《大明律》,大明百姓皆可击鼓鸣冤,官员必须及时受理。皇城午门外,也有一个鸣冤鼓,比衙门口的还大,敲响直接就能惊动朱元璋。所以,不消片刻。两队手持水火棍的衙役捕快,鱼贯而出。“何人击鼓,何人鸣冤,可有状纸……”班头喝道。气势汹汹,连珠炮似的发问。普通百姓被这么一套下来,心里首先害怕,很容易就被衙门糊弄过去。但一看到林洛的衣衫打扮,班头后面几句小声不少,“原来是秀才老爷,您怎么也来敲鼓?”

“我有冤情,我要面呈孙府尹!”

林洛停下击鼓,大声道。班头拱拱手,不敢造次,“老爷您里面请,我家大人即刻升堂。”

王大虎靠在驴车上,脸上的表情精彩极了。去年,王大虎也跟着林洛来过应天府衙门。敲了鼓。可是衙役压根不准他们进去,想见府尹大人,没门!就在外面,随便找了个茶馆。班头作证,把火锅店以八十两银子的价格,卖给了挨千刀的钱有德。王大虎不忿,差点挨了捕快的棍子。现在林洛换了身份,班头换了人,态度也变了。哦,听林洛说,连坐在堂上的府尹大人,都换了。“来者何人,何事告状?”

应天府尹孙志用和班头一样,先是发问,然后伸手去抓惊堂木。想了想,还是算了,轻拿轻放。“读书人,如何能像草民一般,成何体统?”

孙志用盯着跟在衙役后面的林洛,哭笑不得。读书人,就算原本家境贫寒。但考中秀才,朝廷的补贴足够生活。而且免交税,免徭役,还能合法拥有奴仆……总的来说,孙志用端坐高堂上,其实和林洛算一个阶层的。“大人,钱有德,栽赃陷害,下毒杀人!”

林洛理直气壮。“应天府尹,目无律法,胡乱判案!”

孙志用一看状子。好家伙,连中小三元!这年轻人只比本官当年差一点点!还是在应天府,大有前途!“林洛老弟,你告的是前任府尹,他已经伏法,前案与本官没有关系,本官无罪。”

孙志用离开座位,走下堂来,首先给官衙脱罪。百姓怕官,是千百年来一代代刻下的烙印。实际上,洪武年间的官吏,也挺怕百姓告官。前几年,洪洞县有个叫姚小五的,来到应天府敲响午门外的鸣冤鼓,结果不光把本州知府拉倒午门外斩首,连当朝刑部尚书、兵部尚书等诸多大臣,一并斩了!孙志用也是在前任高府尹被砍了以后,补缺主政应天府,能不怕吗?“大家同为读书人,老弟不用太客气,你尊师何处,座师可有一同前来?不如同去后堂一叙,何必在堂前分辩,空惹得百姓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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