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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持正性格:脚印不能是歪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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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正道,不走邪道很多做生意的人,都有投机心理,想靠走邪道去达到自己的目的,这样可能会有所收获,但却是危险的收获。大商人一定要走正道,一定要取财合乎规矩。胡雪岩做生意,特别讲求要按正道取财。“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是中国流传了几千年的一句古语。这里“道”的意思,不同的人,一定会有不同的理解,但不管怎样理解,这个“道”包含着正道、正途的内涵则应该是不可否认的。只要是按规矩取财,只要得之于正道,君子也不会以爱财为耻。“做生意还是从正路上去走最好”,这话是胡雪岩对古应春说的。胡雪岩与庞二联手销洋庄,本来一切顺利,不想庞二在上海丝行的档手朱福年为了自己“做小货”——也就是拿着东家的钱自己做生意,赚钱归自己,蚀本归东家——中饱私囊,从中捣鬼。为了收服朱福年,胡雪岩用了一计:他先给朱福年的户头中存入5000两银子并让收款钱庄打一个收条,然后让古应春找到朱福年,就说由于头寸紧张,自己的丝急于脱手,愿意以洋商开价的九五折卖给庞二。换句话说,也就是给朱福年五分的好处。这算是胡雪岩与朱福年之间的一桩“秘密交易”。不过,这笔“秘密交易”一定要透给庞二。朱福年收下这5000两银子,也就掉进了一个陷阱:他如果敢于私吞这笔银子,胡雪岩可以托人将此事透给庞二,朱福年必丢饭碗;如果他老老实实将这笔钱归入丝行的账上,有这一个5000两银子的收据在手,也可以说他借东家的势力敲竹杠,吃里扒外,这样朱福年也要失去庞二的信任,总之是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胡雪岩的计策果然生效,朱福年不仅老实就范,并且退还了那5000两银子,而此时古应春也“存心不良”,另外打了一张收条给他,留下了原来存银时钱庄开出的笔据原件,作为把柄。当古应春将此事告知胡雪岩时,胡雪岩对古应春说了一番话,胡雪岩说:“不必这样了。一则庞二很讲交情,必定会有话给我;二则朱福年也知道厉害了,何必砸他的饭碗。我们还是从正路上去走最好。”

从胡雪岩的话中,我们可以知道,胡雪岩所说的正路,有一层能按正常的方式、正当的渠道办就不要用“歪”招、“怪”招的意思。从某种意义上说,胡雪岩制服朱福年的办法,就是一种诱人落井、推人跳崖的十分阴狠的一招,确实有些歪门邪道的意味。在胡雪岩看来,这种招术,只是万不得已时的偶尔为之,一旦转入正常,也就不必如此了。言谈之中可以看出,胡雪岩对于自己迫不得已制服朱福年的这一招,从心里是持否定态度的。胡雪岩所谓做生意要从正路上走最好,还有一层意思,是指做生意不能违背大原则,什么钱能赚,什么钱不能赚,要分得清楚,不能一心只想赚钱而不顾道义。比如胡雪岩做生意并不怕冒险,他自己就说过:“不冒险的生意人人会做,如何能够出头?”

有的时候他甚至主张,商人求利,刀头上的血也要敢舔。但无论你如何冒险去刀头舔血,都必须想停当了再去做。有的血可以去舔,有些就不能去舔。有一次他就给自己的钱庄档手打了一个比方:譬如一笔放款,我知道此人是个米商,借了钱去做生意。这时就要弄清楚,他的米是运到什么地方去。运到不曾失守的地方去,我可以借给他,但如果是运到“长毛”(也就是太平军)那里,这笔生意就不能做。我可以帮助朝廷,但不能帮助“长毛”。在胡雪岩心里,他是大清的臣民,帮助朝廷赚钱,自然是从正路赚钱,“长毛”自然是逆贼,帮助逆贼赚钱,自然不是从正路赚钱,违背了这一大原则,即使获利再大,也不能做。不用说,经商就是为了赚钱,就是要把别人口袋里的银子“掏”到自己的腰包里来。商人图利,对于经商者来说,千来万来,赚不到钱不来,赔本买卖更不能来。不过,要光明正大从别人口袋里“掏”来银子,而且还要能让别人心甘情愿地让你来“掏”,自然也不是一件容易办到的事,这里也自然有一些必需的技巧和诀窍,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生财有道”。不懂得生财之道,“君子爱财”终归只能爱爱而已,绝对是取之不来的。胡雪岩精于生财之道,他注重“做”招牌、“做”面子、“做”场面、“做”信用;广罗人才,经营靠山;施财扬名,广结人缘……这些措施,就是他的生财之道,而且也确实行之有效。比如他在创办自己的药店胡庆余堂之初,策划的那几条措施:三伏酷热之时向路人散丹施药以助解暑,丹药免费但丹药小包装上都必须印上“胡庆余堂”四个字;正值朝廷花大力气平定太平天国之际,胡庆余堂开发并炮制大量避疫祛疠和治疗刀伤金创的膏丹丸散,廉价供应朝廷军队使用,用现代经营眼光来看,这些措施具有极好的扩大企业声誉、树立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知名度、开拓商品市场、建立商事信用的作用。正是靠了这些措施,胡庆余堂从开办之初就站稳了脚跟,很快成为立足江浙、辐射全国的一流药店,且历数十年而不衰。而由胡庆余堂建立起来的胡雪岩的声望、影响所形成的潜在效益,对胡雪岩的其他生意如钱庄、丝行、当铺等的经营,也起到了极好的作用。不过,这里的“道”,更应该是指取财不违背良心、不损害道义的正道。从某种意义上说,商道其实也就是人道。经商之道,首先是做人为人之道。一跤跌进钱眼里,心中只有钱而没有人,为了钱坑蒙拐骗,伤天害理,便是奸商,奸商与奸诈无耻之徒等值,这种人钱再多,也为人们所不齿。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具体来说,也就是要依靠自己的胆识、能力、智慧,依靠自己勤勉而诚实的劳动去心安理得地挣取,而不是存一份发横财的心思靠旁门左道的钻营去“诈”取。有一句俗语,说是“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其实这是一种误解。真正作出大成就的成功商人都知道,商事运作是最要讲信义、信誉、信用,最要讲诚实、敬业、勤勉的。一句话,就是要于正途上“勤勤恳恳去巴结”,生意才会长久,所得才是该得,所谓“飞来的横财不是财,带来的横祸恰是祸”,说的就是这个理儿。也许正是懂得“道”的这一层含义,胡雪岩自己也特别注意尽可能从正道取财。他开药店要求成药的修合一定要货真价实,绝不能“说真方,卖假药”,不能坑蒙拐骗;他与朋友合作,都是真诚相待,互利互惠,甚至宁愿自己吃亏,也绝不亏待朋友。这都能看出胡雪岩作为一个商人的人品。而且,胡雪岩经商从来不违背下面几条原则:第一,可以为了钱“去刀头上舔血”,但绝不在朝廷律令明白规定不能走的道上赚黑钱;第二,可以捡便宜赚钱,但绝不去贪图于别人不利的便宜,绝不为了自己赚钱而去敲碎别人的饭碗;第三,可以借助朋友的力量赚钱,但绝不为了赚钱去做任何对不起朋友的事情;第四,可以寻机取巧,但绝不背信弃义靠坑蒙拐骗赚昧心钱;第五,可以将如何赚钱放在日常所有事务之首,但该施财行善、掷金买乐时也决不吝啬,绝不做守财奴。绝不可去沾烫手的钱生意人的种类有很多,挣钱方式也有很多,但是绝不可去沾烫手的钱,至关重要,否则你就会被这烫手的钱烧毁了自己。至于哪些钱属于会烫手的钱,不同人大概会有不同的看法。但总的说来,会烫手的钱,大体应该包括下列三类:第一类是会触犯法律的钱,如靠走私贩毒等非法手段赚来的钱,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黑钱”,一定是烫手的钱。赚这种黑钱于法于理不容,必将招来灾祸,受到惩罚。为身外之物冒被囚被杀的危险,无论如何不划算。第二类是以损人利己为后果,靠坑害同行同业或蒙骗欺诈赚来的钱,比如龚家父子在那桩军火生意上斜插一杠想要赚取的钱,也是会烫手的钱。这类以损害他人利益的手段赚取的钱财,本质上与前一类没有多大的区别,既违背了商场交易必须互利互惠的原则,也践踏了人自身应该遵循的基本的道德准则。而且,加害于人,必遭报应,赚这种钱也会为自己种下招祸的根由。第三类是那种既不违法同时也有正当的理由去拿,但拿了却有可能得罪同行或朋友,结怨于他人的钱。一般来说,这三类当中,对于前两类,人们比较容易从理性上看得很清楚,而且大多数人也能明确知道并尽可能约束自己按规则办事。但对于第三类,人们则常常不能看得很清楚,有时即使看清楚了,常常也很难主动放弃。应该说这是可以理解的。一方面,这类钱的获取并不涉及法律问题,也不是直接以不正当手段损害他人。另一方面,商人图利,而且应该图利,一个优秀的商人在别人看来赚不到钱的地方都要设法挖出银子来,何况有现成的钱好赚呢?更何况还有赚这“现成”的正当理由呢?这确实需要有能够设身处地,将心比心,为他人着想的自觉意识。胡雪岩就是一个极能为别人着想的人。王有龄因筹解漕米有功,很快由海运局坐办改升署理湖州府。当时官场有不成文的规矩,一方官员和地方士绅逢年过节都必须给主官备送节敬。王有龄改升署理湖州府正在端午前,他如能赶在五月初一上任,五月初五必有一笔不菲的节敬好拿。拿这笔钱于情于理实在也无大碍。但胡雪岩认为不可。他的理由有两条:一,节敬只此一份,前任已署理好些日子,该当他得,为他着想,不能去抢了他的好处;二,往深一层说,抢别人的好处必定得罪对方,结下怨恨。“铜钱银子用得完,得罪一个人要想补救就不容易了”。胡雪岩有一句名言,叫作生意人要学会“前半夜想想自己,后半夜想想别人”。按我们的理解,这里的“想想别人”,也就是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想想别人的难处,想想别人和自己一样的辛苦,也是和自己一样为了赚自己该赚的那份银子。生意人不能不想自己,不能不去细心地算计筹划如何去赚钱——钱是赚来的,更是算计筹划来的。但在想自己的时候不妨也相应地想想别人,这样会避免犯错误,避免因拿了烫手的钱而给自己也“拿”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说到底,想别人其实也是想自己。胡雪岩常对帮他做事的人说:“天下的饭,一个人是吃不完的,只有联络同行,要他们跟着自己走。”

话虽平淡,却透着胡雪岩这样一个深谙经商之道的人对于商场运作规律的深刻理解。人们常说,商场如战场,一般的人常常简单地将这句话理解为对商场竞争的形象概括,而往往忽略商场还有另一面,即商场上有竞争更必须有联合。一个简单的事实是,不管你实力多强大,也不管你的本事多高,你都无法占有整个市场。一个明智的生意人必须懂得,要在商场上站稳脚跟,不仅要有天时、地利,还必须结下人缘。由此看来,做生意虽然是为了赚钱,但赚什么样的钱以及赚钱后果也确实不能不谨慎考虑。烫手的钱即使再多也不能要,这个原则任何一个生意人都应该记取。在任何时候,都要有一条退路我们知道,世上的路有千万条,但最痛苦的是没有退路。有些人勇往向前,直到摔进悬崖,才知犯下大错,可又有什么用呢?因此不论做人做事,都要有板有眼,这样才能给自己留下一条退路。事物之间总有一种内在的必然联系,而且总是互用互变的。胡雪岩有着非常灵活的手腕,并且长于变通。胡雪岩曾说:“犯法的事,我们不做。不过,朝廷王法是有板有眼的东西,他怎么说,我们怎么做,这就是守法。他没有说,我们就可以照我们自己的意思做,否则就无退路。”

钱庄做的本来就是以钱生钱的生意。不用说,胡雪岩与张胖子筹划的吸收太平军逃亡兵将的私财,向得补升迁的官员和逃难到上海的乡绅放款的“买卖”,的确是一桩无本万利的好买卖。得来的存款不需付利息,而放出去的款子却一定会有进账,岂不就是无本万利?可是张胖子不敢做这笔生意。张胖子有张胖子的道理,他认为,按胡雪岩的做法,虽不害人,但却违法,因为太平军兵将的私财,按朝廷的说法无论如何应该算是“逆产”,本来在朝廷追缴之列,接受“逆产”代为隐匿,可不就是公然违法?然而胡雪岩却不这样看。胡雪岩也有胡雪岩的道理。在他看来,犯法的事情自然是不能做的,但做生意要知道灵活变通,要能在可以利用的地方待机腾挪。比如朝廷的王法本来是有板有眼的东西,朝廷律例怎么说,我就怎么做,不越雷池一步,这就是守法。而朝廷律例没有说的,我就可以按我的意思去做,王法上没有规定我不能做,我做了也不能算我违法。他的意思很清楚,不能替“逆贼”隐匿私产,自然有律例定规,做了就是违法。但太平军逃亡兵将绝不会明目张胆以真名实姓来存款,必然是化名存款的。朝廷律例并没有规定钱庄不能接受别人的化名存款,谁又能知道他的身份?既然不知道他的身份,又哪里谈得上违法不违法呢?掌握与运用机变与权变之理,在任何时候都注意给自己留下退路,这是一个高明的商人每一次出击之前都深思熟虑的问题。人的认识过程是无限的,但是人的认识能力却是有限的。正因为人的认识能力的局限性,才使得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有限,使得人们考虑问题难以周全;另一方面,人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处境是不断变化的,有些变化可以预见,可以把握,但更高更深的变化并非如此。因此,人在考虑问题时就应该多做几手准备,为自己留下退路。生意场上瞬息万变,许多事情都难以预料,因此,再有本事、实力再强的人,都不敢说自己做生意从不会失手。生意场上几乎没有生意是可以不冒任何风险的,获利多少与所冒风险的大小成正比,生意规模越大,获利越大,风险也就越大。承担着风险,就要做好“万一出事”的思想准备,因此,一桩生意投入运作之前,要想着为自己留下退路。胡雪岩在他的生意由创业而至鼎盛的过程中,每桩生意的运作,就都既敢于冒险,也特别注意为自己留“后路”。比如钱庄生意主要是通过兑进兑出来赚钱。兑进,自然是吸收存款以做资本,而兑出则是放款。兑出是赚借贷人的利息,自然是利息越高越好,兑进要付出利息,自然是越低越好,最好是不付利息。表面看来这种生意只要把握时机,随银价的起落浮动调整好兑进兑出的利率,就可以稳稳当当坐收渔利。这种将本求利,平平淡淡的运作方式当然也可以,但终归不是做钱庄生意的“大手笔”。而要做出“大手笔”,兑进兑出都会有风险。从兑出说,放出的款要高利收回,就要找大主顾。大主顾做大生意要大本钱,能有大利润也就不在乎借款利率的高低,向这样的主顾放款,自然收回的利也就高。但借贷者的生意获利越大,所担风险也大,款放给他们,自己也要担风险。万一对方生意失手,血本无归,自己放出去的款也就可能无法收回,一笔放款也就等于放“倒”了。比如在朝廷与太平军交战的兵荒马乱年月米商借款贩运粮食,获利就极大。获利极大,风险也极大,放款给他们就不能不考虑考虑。从兑进说,当然最好是有储户存款不要利息。这种情况不是没有,但有些可以不担太大的风险,比如胡雪岩代理官库;有些则会担很大风险,比如太平天国失败之际,接受太平军逃亡兵将隐匿私财的存款,太平天国被镇压之后,朝廷自然要追捕“逆贼”,按惯例也必要抄没他们的家产。万一追查“逆产”到钱庄,钱庄不能够不报不缴,不说还有可能被以“助逆”治罪,如果被捕的太平军遇赦开释,来钱庄要取回自己的存款,按规矩钱庄必须照付,这样一来也就必然要鸡飞蛋打吃“倒账”了。兑进兑出都有冒险,也就都要事先想好退路。向在兵荒马乱年月贩运粮食的米商放款,胡雪岩自然也做,但他确定了一个原则,那就是要先弄清楚,他的米要运到什么地方去。运到官军占领的地方,可以放款给他,但要是运到有太平军的地方去,就不能放款给他。这就是为自己留下退路。因为放款让对方运米到官军占领的地方,万一放倒,别人可以原谅,自己不至于名利两失,还留有重新来过的余地,而如果放款让对方将米运到有太平军的地方,万一放倒,别人会说你帮“长毛”,吃“倒账”活该,那也就一点退路都没有了。胡雪岩也做了从太平军逃亡兵将“兑进”的生意,做这生意时,他也想好了退路,那就是万一官府追查,自己也有话可以对付:“他来存款时隐匿了身份,头上又没有‘我是太平军’的标志,我哪里知道他是逃亡兵将?”

这样至少可以开脱自己,不至于走上连坐治罪的绝路。胡雪岩一事当前总是很注意未雨绸缪,为自己留退路的。可惜的是,到他的后期,他在一些很大的事情上,却一方面由于客观情势的限制,一方面由于他管的事情太多而疏忽,也更由于他自恃实力雄厚,反而把这一条驰骋商场必有的原则忽略了,以至于最后在挤兑风潮来到之时,终因无救而彻底崩溃。比如胡雪岩在为左宗棠西征筹饷而向商行借债,具体运作上就没有为自己留好退路。为筹饷而向洋人借债实际是很不合算的事情,洋人课以重利,本就息耗太重,而此项借款又不是商款,可以楚弓楚得,牟利补偿。但左宗棠为自己西征得功,却志在必成。光绪四年,他要胡雪岩出面邀集商贾,同时向英国汇丰银行借款,华、洋两面共借得商款达650万两用于西征粮饷。照左宗棠的计算,7年之中,陕甘可得协饷1880万两以上,以这笔饷款清偿洋债足够了。因协饷解到时间不一,因此要求不定还款期次。这只是他的一厢情愿,这笔借债实际定半年一个还款期次,6年还清。到左宗棠奉调入京之前,为了替后任刘锦棠筹划西征善后,左宗棠在近乎独断专行的情况下又借了汇丰银行招股贷款400万两。借洋债用于军需粮饷,本来是国家的责任,但这两笔计1000多万的债务风险,却都落在胡雪岩一个人身上。光绪四年左宗棠为借洋债上奏朝廷,一个月以后接到朝廷批复,批复上就说:“借用商款,息银既重,各省关每年除划还本息外,京协各饷,更属无从筹措,本系万不得已之计。此次姑念左宗棠筹办军务,事在垂成,准照所议办理。嗣后无论何项急需,不得动辄息借商款,至贻后累。”

此批复中所说“京协各饷”即“京饷”,是京内的各项开支。因你们息借商款,以至于京内各项开支都无从筹措,自然还款也就不能帮你们了。朝廷是一推六二五,对这笔借款采取了“概不负责”的态度。这样,借款的风险无形之中都加到了出面商借的胡雪岩一人肩上。因为虽然这两笔借款都由各省解陕的协饷还付,但协饷解到时间不能一定,而且原议解汇的协饷还有可能被取消。协饷不到,无法还款,洋行自然是找胡雪岩,而胡雪岩为了自己的信用,也必须尽力筹措还款。正常情况下,以胡雪岩的财力当然问题不大,但局势如果发生变化,后果必将不堪设想。在乱世之中要以一人之力而担国家的债务,这是没有为自己绸缪计划。而在局势已经发生变化,上海市面已经极为萧条,市面存银仅百万两的情况下,特别是此时李鸿章要整掉胡雪岩的端倪已现,他又接受为左宗棠筹集近50万粮饷任务,更是没有为自己留下一点退路。而在这种情况下,胡雪岩还决心在生丝生意上与洋人一拼到底,“打得赢要打,打不赢也要打”,不肯将囤积的丝、茧脱货求现,则是不仅不留退路,甚至是自己将自己的退路堵死而背水一战。这样,风波突起之时,除了破产查封清偿之外,别无它路。“局势坏起来是蛮快的,现在不趁早想办法,等临时发觉不妙,就来不及补救了。”

这其中的道理,胡雪岩自然是极懂得的,但具体做起来,就连胡雪岩如此精明的人,也不免失误,可见要真正善于未雨绸缪,也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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